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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为什么将茶列进婚俗?

茶作为婚嫁用品在中国的婚俗里形成一定的礼节,并不是因为古时茶叶稀少或珍贵,它和许多的习俗一样都是有其寓意的,有着人们对新人美好的祝福,也体现着中国古人的婚姻价值观,也是一种道德约束的警示。

茶树,一年四时常青,是至性不移之物,用来比喻爱情、婚姻永葆青春,正是再好不过。明代郎瑛在《七修类稿》里就曾说道:“种茶下籽,不可移植,移植则不复生也。故女子受聘,谓之吃茶。又聘以茶为礼者,见其从一之义。”这段话的意思很明白,既是祝愿一对新人的婚姻如茶树之常青,又勉励新人从此“不可移植”,两人相依相靠,从一而终,白头偕老。

同为明代的许次纾在《茶录》中也说:“茶不移本,植必子生。古人结婚,必以茶为礼,取其不移植子之意也。今人犹名其礼曰下茶。”可见这样的风俗最迟在宋代就已经很普遍了,一直延续至今。

根据史料分析,茶在经过宋代的快速发展之后,逐渐深入到寻常百姓的家中,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习惯。到了元、明时,“茶礼”几乎已经成为了当时婚姻的代名词,未婚女子在收了男方的“茶礼”后,就算有了合乎道德的婚姻,轻易是不能反悔的,形成了古代的一种观念,所以后来才有“好女不吃两家茶”之说。

因为茶性不二移,开花时籽尚在,民间称之为母子见面,表示忠贞不移。在曹公的《红楼梦》中,林黛玉在吃了王熙凤招待的茶后,就被王熙凤调侃道:你既吃了我家的茶,怎么还不做我家的媳妇?可见,这定亲茶在当时差不多都有法律效力了,是得到官方承认的。即便是现在,很多地方还将订婚的定金、礼品称为“茶金”,将彩礼称为“茶礼”。据说在福建的某些农村,至今还保留着未出阁的少女,出门做客时不能随便喝人家的茶的,倘若喝了,就意味着同意做这家的媳妇。

旧时汉族婚俗,有“三茶”之说,即订婚时的“下茶”,结婚时的“定茶”,洞房时的“和合茶”。虽然现在很多礼节已经被简化甚至消失,但我们身边可以看到的“公婆茶”仍然随处可见,即新人结婚的第二天早上,新娘要在新郎的引领下,向公婆敬早茶,公婆也会封一个红包给新人以示祝福,相信很多人有过亲身经历。

茶在婚姻里的关系,是被赋予很多美好的祝福和象征意义的。在湘西的某些少数民族,青年男女经常一起对歌,当遇上意中人时,大多会含蓄的向女孩子发出邀请:小娘子,叶底花,无事出来吃盏茶,姑娘一听,自然也心领神会。古人这样的婚姻观,比之现在的直截了当,实在有意境得多,也增加了幸福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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